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核定江津杨家店至珞璜段(含珞璜隧道)公路车辆试行通行费

日期: 2000-11-08
字体:
江津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 关于杨家店至珞璜段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津价发 [2000]86号)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渝合线S104江津杨家店至珞璜段公路是三峡库区和重庆市主城区二环路的 主公路干线,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1999]891号文和渝计委能[2000]935号文批准 该工程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以渝财预 外[1999]8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现改造工程实际完工里程30公里已竣工通车,该项目 总投资概算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9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3100万元。根据国家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杨家店至珞璜公路段(含珞璜隧道) 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珞璜站收费标准 杨家店站收费标准 仁沱卡收费标准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2元/车次 2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吨(含)以下货车 6元/车次 6元/车次 6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1—3吨(含)货车 8元/车次 8元/车次 8元/车次 31-5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51座以上客车 5吨以上货车 3元/吨次 3元/吨次 3元/吨次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 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 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在该线路杨家店、珞璜隧道口处各设置一个主线收费站,在仁沱支线上设置支线 卡,实行双向过站(卡)收费。凡通过主线收费站(或支线卡)已购票的车辆,从支 线卡(或主线收费站)下道时不再购票;通过两个主线收费站时,需分别按收费标准 购票。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 由江津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期从2000年10月26日至2001年12月25日止。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6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江津市博达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七、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 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 八、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公布收费文件,照章纳税,并接受物价、财政、交通部门检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