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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作出宣传、贯彻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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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价格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开、 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商品和 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国 家计委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活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并采取印发材料、现场咨询、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使《规定》家喻户晓。使全社会形 成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制止价格欺诈的氛围。国家计委决定 在12月份开展一次“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 题,各地要认真作好宣传的组织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 二、认真组织《规定》的培训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 分对象地举办学习《规定》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价格工作人员学好《规定》,积极推 行明码标价制度;使经营者增强价格法律意识,自觉按照《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 三、积极推行明码标价示范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大力普及、规范明码标价 的基础上,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要积极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即:明码 标价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范旅游景点、一个示范电信企 业。引导经营者自觉按照《价格法》及《规定》的要求,建章立制,确保《规定》落到 实处。 四、分行业、有步骤地对行业明码标价进行规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明 码标价工作规划,要作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有检查。要发挥行业组织在普及、 规范明码标价工作中的作用。要结合价格专项检查,按照“检查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 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选择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明码标价的规 范,力争在三年内使重点行业的明码标价工作水平上一个台阶。 五、加大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 能,采取指导与检查、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抓好明码标价的普及和规范。在 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消灭“死角”,全面推进。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特 别是对利用标价进行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进 行曝光。要充分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贯彻《规定》的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实施《规定》作为 贯彻《价格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把明码标价列 入目标考核管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地要注意研究在贯彻《规定》中 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将有关宣传、贯彻情况在明年 一月底前报告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将对各地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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