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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财政局 交通委员会同意变更南山旅游公路收费业主

日期: 20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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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旅游公路是南岸辖区内的公路,于1998年6月建成,为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水 泥路面,并于1999年12月1日经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以渝价[1999]627号文 批准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24年,属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为南岸区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 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南岸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南山旅游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给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并经市交委以渝交委[2000]551号文批准,同意转让南山旅游 公路收费经营权,公路价值为9500万元。收费年限暂按原批准的年限。经重庆市物价局 会同市财政局、市交委共同研究同意将收费主体变更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费性 质为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和年限仍按渝价[1999]627号文件执行,收费时使用税务发 票,并照章纳税。收费业主变更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无条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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