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就龙铜公路雍溪至巴川段试行收取车
辆通行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龙铜公路铜梁段,起于铜梁巴川镇西门铜双路口,止于与大足交界处,全长
14公里(其中4公里为一级公路),经重庆市计委重计委能[1998]590号、重计委能
[2000]511号文批准同意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改建。1998年经重庆市财政局、
物价局、交通局渝财预外[1998]63号文批准其收费立项。该工程已于近期竣工通车。
工程总投资概算5230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为银行贷款。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
还贷”的政策规定,同意龙铜公路雍溪至巴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4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3吨(含)货车 8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6元/车次
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 4元/吨次
51座以上客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算;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算;
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龙铜公路铜梁段共设2个收费站。第一个收费站设在铜梁县巴川镇城南站,第二个
与大足雍溪站共用一个收费站。凡经过一个主线站上下道的车辆按上述全程收费标准
减半收费并实行过站式双向收费。
四、试收费期限从2001年1月10日至2002年3月9日止。试收费结束后,重庆市物价
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再根据该路段工程决算报告、贷款额、车流量、通行费收入等
审计评估资料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4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申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收费范围。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
车、军车、警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它任何机动车辆均应交纳通行费。
八、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
收费文件,接受物价、财政、交通部门检查。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