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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龙铜公路雍溪至巴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日期: 20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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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就龙铜公路雍溪至巴川段试行收取车 辆通行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龙铜公路铜梁段,起于铜梁巴川镇西门铜双路口,止于与大足交界处,全长 14公里(其中4公里为一级公路),经重庆市计委重计委能[1998]590号、重计委能 [2000]511号文批准同意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改建。1998年经重庆市财政局、 物价局、交通局渝财预外[1998]63号文批准其收费立项。该工程已于近期竣工通车。 工程总投资概算5230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为银行贷款。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 还贷”的政策规定,同意龙铜公路雍溪至巴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4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3吨(含)货车 8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6元/车次 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 4元/吨次 51座以上客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算;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算; 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龙铜公路铜梁段共设2个收费站。第一个收费站设在铜梁县巴川镇城南站,第二个 与大足雍溪站共用一个收费站。凡经过一个主线站上下道的车辆按上述全程收费标准 减半收费并实行过站式双向收费。 四、试收费期限从2001年1月10日至2002年3月9日止。试收费结束后,重庆市物价 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再根据该路段工程决算报告、贷款额、车流量、通行费收入等 审计评估资料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4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申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收费范围。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 车、军车、警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它任何机动车辆均应交纳通行费。 八、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 收费文件,接受物价、财政、交通部门检查。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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