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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制定2001年春季桑蚕鲜干茧收购供应价格及政策

日期: 200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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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2001年春季茧丝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的通知》(急、 计价[2001]36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庆市物价局、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 司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01年春季桑蚕茧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供应价格继续实行中央指导下的省级政府定价; 厂丝出厂价格继续实行中央政府指导价。 二、2001年春季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的有关规定继续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 司渝价(2000)2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定价权不下放。今年春季桑蚕鲜茧中准级(即:干壳量 8.8克,上车茧率96%)收购价格每公担1280元(含农特税),级差每公担30元。(详见附表) 三、为了提高蚕茧质量,鼓励蚕农科学养蚕,在鲜茧收购工作中,对分采、分售的纸板方格 蔟茧应在相应的价格基础上每公斤上浮1.2元。对其它蔟具的蚕茧也要分采分售,并积极推行组合 售茧,售茧在20公斤以上的实行仪器评级收购。 四、干茧供应价格,按照干茧中准级(10级茧、出丝率31%)供应价格(含税费)每吨4.5万 元。根据产、销形势可上、下浮动5%。 五、做好蚕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蚕茧收购秩序,保证蚕茧质量,是落实国家价格政策的关 键。要积极引导蚕农和蚕茧收购单位正确认识蚕茧的产、销形势,自觉落实国家价格政策。为切实 保护蚕农利益,蚕茧收购部门要积极筹措收购资金,坚决杜绝在蚕茧收购工作中打“白条”,各区 、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蚕茧收购工作,积极协调和维护省、市、县际间的蚕茧收购 秩序,防止盲目抬级抬价抢购和故意压级压价坑农。各级物价部门要对蚕茧收购工作加强监督,对 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价格法》严肃查处。 重庆市2001年春季桑茧正茧收购等级价格表(一) 单位:克、%、元/公斤 干壳量 9.4 9.2 9.0 8.8 8.6 8.4 8.2 8.0 7.8 7.6 7.4 7.2 7.0 茧价 上车率 9.3-9.4 9.1-9.2 8.9-9.0 8.7-8.8 8.5-8.6 8.3-8.4 8.1-8.2 7.9-8.0 7.7-7.8 7.5-7.6 7.3-7.4 7.1-7.2 6.9-7.0 100 13.70 13.40 13.10 12.80 12.50 12.20 11.90 11.60 11.30 11.00 10.70 10.40 10.10 98-100 96 13.40 13.10 12.80 12.50 12.20 11.90 11.60 11.30 11.00 10.70 10.40 10.10 9.80 94-97.9 92 13.10 12.80 12.50 12.20 11.90 11.60 11.30 11.00 10.70 10.40 10.10 9.80 9.50 90-93.9 88 12.80 12.50 12.20 11.90 11.60 11.30 11.00 10.70 10.40 10.10 9.80 9.50 9.20 86-89.9 重庆市2001年桑蚕鲜下足茧收购价格表(二) 金额单位:元/公斤 品 种 一 级 二 级 平 均 备 注 双宫茧 4.80 4.00 4.20 每料茧茧腔内有两粒以上的蛹 黄斑类 4.10 3.50 3.80 黄斑、柴印、蛆茧、绵茧、穿头、畸形茧、深束腰茧 茧 和粒茧重量在0.8公分以下的茧。 血 茧 0.40 0.30 0.35 污染烂茧、茧层率在15%以下的薄皮茧和粒茧重在0.5 公分以下特小茧。 哦口茧 11.80 蚕蛹羽化后自出、茧腔内无弄蛹 。 削口茧 12.80 刀削后取出了蚕蛹的茧。 鼠口茧 9.00 鼠咬后已无蛹的茧。 注:1、双宫茧分类标准: ⑴一级:双宫率在90%以上,茧层厚、茧色白、手触干燥、含水率、13.5%以下; ⑵二级:双宫率在80%以上,茧层厚、茧色次白、手触干燥、含水率在18%以下; 2、黄斑茧的分类标准: ⑴一级:黄斑茧率在90%以上,色泽好、手触干燥、弹性强、含水率在13.5%以下; ⑵二级:黄斑茧率在80%以上,色泽一般、手触有弹性、含水率在1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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