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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大都会广场停车库收费标准

日期: 20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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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和记实业有限公司大都会广场停车库地处渝中区中心地带,面积为4896平方米,共406个 停车位,进出口通道各一个,设备齐全,完全符合停车库条件。根据渝价(2000)740号重庆市物 价局印发《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该场实际,经研究,核定收费 标准按一级以上停车库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4小时内每小时5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30元,24小时 内不得超过60元。 2、大型车4小时内每小时6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24小时 内不得超过80元。 3、二轮摩托车2小时内每小时1元。4小时内按3元收取,12小时内按5元收取,24小时内按8元 收取。 4、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不分车型,一律按每小时3元计收。(摩托车除外) 5、月租车位由双方协商办理 以上收费标准请于2001年5月20日起执行。接此通知后重新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 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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