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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采取8条措施,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日期: 200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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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国家计委将采取8条具体措施保障主管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查处一批严重破坏价格秩序的大案要案。今年,要紧紧抓住直接 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可参与程度高的突出问题,进行重 点整治。第一,开展全国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国家计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选 择部分大型医疗单位进行直接检查,并派出若干工作组赴各地督促指导。第二,全面 清理整顿轿车购买、落籍和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今年下半年,选择若干轿车重点生 产企业和部分用户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方案,组织全国开展专项检 查,并选择2—3个省会城市进行直接检查。第三,严肃查处住房建设、销售和物业 管理中的乱收费行为。主要检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7项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是否已 停止收取等。第四,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今年春、秋开学后 所发生的收费行为。   在全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环境下,要加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抓住重点项目,抓住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震慑 违法分子。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 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树立价格行政执法的权威。   二、坚决制止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行为。清理 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重点清理带有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内容的有关价 格、收费方面的规定,尤其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定。查处利用价格、收费手段 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以任何价格、收费方式阻挠、 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严肃查处规定歧视性价格或实行歧视性 收费标准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外地商品或服务采取不同的检验收费标准或重复检验收 费的行为。省级价格部门也要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加大对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 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的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稽察。重点查处规避招标、 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 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的专项稽察, 重点查处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加强招投标收 费问题的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收费制度,规范标书收费等收费行为。   四、抓紧完善《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关于制止价格 欺诈行为的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制止关于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 定。出台《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制定价格举报奖励办法,修改《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继续完善《招标投标法 》的各项配套法规,出台《国家计委关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整顿招标投标秩序的通 知》。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五、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放开已经形 成市场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经营者的依法自主定价权。推进垄断行业价格形 成机制改革,为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创造条件。该放的价格要放开,该管的价格要管 住,努力从体制上为价格秩序的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减少行政性审批,能精简的尽量 精简,可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   六、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配合“四五”普法,宣传价格法律 法规,宣传有关价格竞争的规则,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价 格法律的自觉性和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在全国开展明 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即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 范旅游景点,一个示范电信企业。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   七、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国家计委将加强同中央有关新闻单位的联系 ,大力宣传计划、价格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报导进展情况和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要造成打击价格 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声势。   八、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计划、价格部门要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在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 实责任制,排出工作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声势,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 抓紧抓好。国家计委将组织若干工作组到一些省市,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推动计划、价格系统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拟在适当时候召开全 国计划、价格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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