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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九龙坡区九龙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 20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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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立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九龙大厦有自备发电设备、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有中央 监控消防设备;商场每层楼有电扶梯2台、有中央空调;写字楼和商场有共用电梯3台、每层楼均有 公用的卫生间,卫生间设盥洗盆,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面敷设大理石或花岗石;住宅有电子 对讲防盗系统、有进口或国产优质电梯;大厦有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活动用房;有老年人、儿童活 动的场所和休闲设施,并在老年人和儿童活动的场所种植或置放有绿色植物,环境较优美。达到上 述设备设施条件后,九龙大厦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基本符合普通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收费标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基本符合普通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三级收费标准,商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符合 普通商场物业管理服务二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 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户(套)·月 71-85 48.00 86-100 56.00 101-120 64.00 121-165 76.00 166-260 98.00 2、写字楼:4.00元/平方米·月; 3、商场:7.50元/平方米·月(不含中央空调所耗水、电费). (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管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 管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根据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 取。 (四)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收取。 月票票价(张/人)=10元(3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电梯运行时间:6:00—24:00时。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 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 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 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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