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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复铜(梁)合(川)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日期: 200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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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 关于铜合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铜府文[2001]34 号)已由市政府转我们办理。经现场查验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铜合公路起于铜梁县巴川镇,经全德镇、旧县镇、合川市十塘、止于南津街,线路全长 33公里。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2000]410号文批准同意对原公路按山岭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 改建。1997年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以渝财预外[1997]84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现该工程 已交工通车。项目总投资概算13900万元,资金来源部分为银行贷款和借款。根据国家“贷款修路, 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铜合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区间 铜梁北门站收费标准 合川站收费标准 标准 车型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5元/车次 5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3吨(含)货车 9元/车次 9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3元/车次 13元/车次 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 3元/吨次 2元/吨次 51座以上客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 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 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暂在铜合公路3KM处设置铜梁北门收费站一个,在30KM处设置合川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过 站双向式收费,上述收费站待收费转正时由市政府正式批准。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 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铜梁县、合川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试收费期自2001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9日止。试收费期满后,我们再根据实际投资发生 额、车流量、收支等审计资料核定正式收费年限并报市政府审批。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65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渝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七、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车、外交车、 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 八、 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铜梁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 件,接受物价、交通部门检查。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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