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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江北区爱华嘉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 200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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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爱华嘉园绿化率25%,小区公用绿地、庭院绿地、道 路绿化合理分布,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小区有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活动用房; 有网球场、羽毛球场及老年人和儿童休闲活动的设施。达到上述条件后,爱华嘉园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服务基本符合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二级标准;商场物业管理服务接近普通商场物业管理服 务四级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 1、住宅 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户(套)·月 50以下 23.00 51-70 31.00 71-85 40.00 86-100 45.00 2、门面:1.60元/平方米.月(含门前”三包”费)。 3、商场:1.80元/平方米.月(含商场内公共地段及公用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二)小区内经营用房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 取;小区办公用房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 (三)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 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 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物管公司 应向小区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四、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 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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