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全国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

日期: 2001-09-25
字体:

9月21日,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电视会议,部署全国土地和住房建设
收费检查工作。会议由监察部领导主持,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就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重要意义、检查内容、
时间、方法等做了动员部署,并对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汪洋指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而房地产业是当前拉动国民经济
增长,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产业之一。但从目前情况看,围绕土地和住房建设的各种乱收费仍十分突出。一是收费项目
多,手续繁琐。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三是一些地方政府
超越管理权限出台收费政策等,加重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社会反映强烈。为此,国家计委、财
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决定开展对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使土地和住房乱收费行为
依法受到查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广泛宣传;土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收费行为得到规范;企业和群
众的不合理负担切实得到减轻;住房投资和消费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汪洋强调:制止土地和住房建设乱收费,对于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方针,拉动经济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坚决制止土地和住房建设乱
收费,为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汪洋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取
得实效。一是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抽调人员,明确任务,研究政策,实行责任制。二是要严格执法。要以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出的违法所
得能清退的要清退,无法清退的,应没收上缴财政,决不能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占便宜。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
的,要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三是要加强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土地、住房建设收
费的政策和开展专项检查的意义,并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扩大专项检查的影响。四是要密切配合。要主动
与有关方面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五是要健全制度。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有关收费政策。六
是要廉洁自律,维护价格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在检查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乱收费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据了解,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从今年10月初开始到12月末结束。检查的范围是涉及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的行政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中介机构2000年以来所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1999年。其中,取消项目的贯彻
落实情况要逐项检查,土地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及举报投诉案件要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无继续收取国家
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办法、
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地方政府有无越权出台收费政策的行为;有无只收费,而不提供服务或未按规定提供服务的行为;
有无未申领收费许可证擅自收取费用的行为;以及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公务交由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的
行为等。
    国土资源部领导和建设部领导也分别在会上就支持配合检查工作对国土、建设部门提出了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