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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九龙坡区直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 200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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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直港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有物业管理用房和 供住户休闲的场所;小区的公用绿地、庭院绿地、道路绿化合理分布;小区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排水通畅。根据直港小区具备的条件,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接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四级标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宅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 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户(套)·月 50以下 12.00 51-70 17.00 71-85 23.00 86-100 27.00 101-120 32.00 (二)因直港小区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多年,根据小区业主意见,也可在四级收费标准内维持 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三)小区内经营用房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 取;小区办公用房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 (四)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 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 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物管公司 应向小区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四、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 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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