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报来的《 关于南木路南川至大观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
(南川物价发[2001]40号)收悉。经现场查验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南川—木洞南川境内段公路是南川市通往重庆市的重要公路干线,起于南川龙济桥,经兴
隆镇、大观镇、白沙镇,止于与巴南区交界的天赐镇,全长42公里。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2000]
1031号文批准同意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1999年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以渝财预
外[1999]34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现该公路一期南川至大观段24.8公里改造工程已交工通车,项目概
算42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南川
至大观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区间 南川至大观段收费标准
标准
车型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7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 3吨(含)货车 12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8元/车次
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 3元/吨次
51座以上客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
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 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146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在南川城西设置新建收费站一个,
对过往车辆实行过站双向式收费。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
例和办法,由南川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期自2001年10月20日至2003年10月19日止。试收费期满后,我们再根据实际投资发
生额、车流量、收支等审计评估资料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和年限并报市政府审批。
五、一期工程项目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35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南川市燕京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七、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车、外交车、
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
八、 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南川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件,
接受物价、交通部门检查。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