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国美电器“五角攻势”的新闻,着实让消费者心动了一回:只要五毛钱,就可以买
到吸尘器、电饭锅、取暖器。区区45件低价品,并非许多消费者都能享受到实惠,然而有关这种
行为是倾销还是促销的争论却甚嚣尘上:物价部门认为,只要是低于成本价销售就构成倾销;商家
认为,低价商品都是按原价纳税,也承担售后服务,是种合法的营销手段。正在争论中,永乐电器
又传出近期将推出28元价洗衣机的优惠。尽快给“倾销”和“促销”一个清晰的界定,将直接影
响眼下的价格竞争格局。
近来,国内价格战的硝烟已频频烧至倾销的极限,据上海市物价检查所透露,近年来他们查处
了数十起倾销案,涉及大卖场、跨国公司、家电销售企业,处罚力度也相当大。然而,涉嫌倾销的
事件仍不绝于耳。不少人认为,市场经济中,价格制定是商家的自由,免费赠送也是一种常见的促
销手段,让利于消费者更是受市场欢迎之举,过分强调倾销未免矫枉过正。对此,有关专家认为,
划清促销和倾销的界限,关键要看两点:目的和结果。在这方面,我们的法规有尚待完善之处。
据了解,对于倾销,除了《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略有提及外,国家计委于1998
年和1999年曾两次颁布制止低价倾销的规定。目的是制止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
为”。除了法定的五类商品(积压商品、换季商品、临近保质期商品、鲜活商品、因清偿债务等原
因需要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商品),只要生产企业以低于成本销售、经销企业以低于进货成本销
售就构成倾销。著名法学专家陶鑫良教授认为,这里的“销售”一定是批量销售,否则就构不成倾
销。试想,如果一饮料企业在新品上市时免费赠送了30瓶就构成倾销,无疑是个笑话。对照国美
“五角钱攻势”事件,倘若仅仅是40多件小家电,并且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明白5角钱是促销价而
非真实价,就不存在挤压对手的目的,也达不到抢占市场的结果。看来,法规还应该从数量上对倾
销作进一步的界定,具体要视商品的能级分别看待,倘若是40台洗衣机都以一元钱出售则就另当
别论了。
另一方面,对于已经界定为倾销的案件,法规的地域性管辖限制也造成了执法的难度。激烈的
市场竞争已使倾销的跨地区性成为常态,而法规规定,处罚这类倾销,必须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委托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会不会因此造成执法的低效和地方保护的可能,都是主管部门值
得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