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公安部、经贸委联合下文:严厉整顿二手车市场

日期: 2002-02-07
字体:
  旧车市场管理滞后始终是阻碍我国汽车消费增长的顽疾。日前,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联名下 发通知,要求整顿全国二手车市场,“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保障旧 机动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杜绝拼装车、走私车、盗抢车、报废车进场交易,促进旧机 动车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旧机动车市场秩序。申请设立旧 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必须具备更加专业化的资格条件,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报国家经 贸委备案,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越权擅自批准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旧机动车场外交易和地下交易,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必须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 证书。   其次,要对现有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设立、无场地、无资金、无 专业人员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要依法取缔。对不具备规定条件、审批手续不齐、有违法违 规经营行为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由批准机关取消其经 营资格。要严格控制新建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   第三,要做好旧机动车市场的培育和建设。重新制订的二手车市发展目标是:合理规划布局, 创新交易方式,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其向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另外,必须统一收费标 准和评估作价原则,防止不公平竞争,逐步建立全国旧机动车交易信息网络,加强旧机动车交易 的跟踪、稽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