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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核定船舶户口簿、船舶户牌工本费等收费标准

日期: 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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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庆市水域船舶的管理,维护水域治安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 法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水域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2001]118号令),重庆市 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渝财综[2002]32号)《关于船舶户口簿、船舶户牌工本费等问题的通知》, 结合我市的实际,经研究,就船舶户口簿、船舶户牌等工本费核定收费标准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船舶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标准: (一)船舶户口簿外壳工本费:每本10元; (二)船舶户口簿内页工本费:每页0.50元 二、船舶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 (一)船舶大户牌:适用船舶长度30米(含30米)以上每块250元。 (二)船舶中户牌:适用船舶长度10米(含10米)以上30米以下,每块120元。 (三)船舶小户牌:适用船舶长度10米以下,每块50元。 三、船民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每证8元。 四、各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方能收费,自觉接受物价、 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于二○○二年三月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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