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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月起家电维修费有新规定

日期: 20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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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闻晨报讯 家用电器维修将彻底告别政府指导价。由上海市物价局制定的《上海市家用 电器维修价格行为规则》6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根据规定,今后家用电器维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 主制定价格。   价格主管部门退出指导性定价后,并不是说今后家电维修收费等没了规矩。   下月起实施的这个《价格行为规则》,严格规定了检修费、零配件价格、上门服务费、修后保 用、检修事项等施行规则。   同时规定:经营者无论按照同一维修等级的市场参考价执行,或实行价格浮动,或另行逐项定 价,都应在价目表上明码标价并加盖企业公章,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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