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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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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息产业局:
    你局《关于对参加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人员实施收费的函》(渝信函[2002]
40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实际考试收支情况,经研究,现对我市计算
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
    初级程序员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设计师)、系统分
析员、网络程序员、网络设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你局确认的考试部门在组织考试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
参加考试,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报名考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以上收费标准请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
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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