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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建设广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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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广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建设广场室内停 车库位于建设大厦负二、负三层。停车库建筑面积7136平方米,共有停车位131个,车辆出入口 二个,设置有消防自动喷淋、报警系统、排湿抽烟、正压送风系统、应急照明和安全标志设施, 并有值班室和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存放车辆服务。 根据你司申报,经审查,建设广场室内停车库符合室内一级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小型车:二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4元;超出2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 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 2、摩托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1元;4小时内收费3元;12小时内收费5元;24小时内收费 8元。 二、月租停车位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业主自备停车位收费:每月每车位不超过90元。 四、临时停车1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五、上述停车收费标准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重庆市物价检查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 费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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