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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制度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

日期: 20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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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自去年8月出台以来,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 提供了必要的住房保障。   据在包头参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国际会议”的北京市住房指导处处长沈洁介绍,北京市 国土房管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于2001年2月对城八区低保家庭、优抚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 次调查,结果显示城八区共有低保家庭2.4万户、优抚家庭9000多户,其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 米的家庭有1万多户。这些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急需提高,而他们自身又无力购房,为此北京市 着手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   北京市将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限定在民政部门确定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城镇 优抚对象家庭。将廉租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定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为其家庭的配 租面积为达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具体实施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为 辅。租金补贴的标准按市场租金的平均水平核定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5元。   据调查,北京城八区低保和优抚的住房困难家庭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为18岁以下青少年,并有 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和重病人,大多数家庭存在孩子上学和老人就医的问题,同时作为这些家庭谋生 手段的送奶、送报、修车等职业具有很强的地域要求。租金补贴可以由廉租家庭根据自身需求自主 选择租赁住房的地段,方便了他们的生活。租金补贴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北京房屋三级市场的 活跃。目前北京市相当一部分居民因单位补差分房对现居住面积、地点不太满意,需出租住房,并 且直管公房中的不可售公房大多集中在城区,位置好、面积小,有一定的空置量,租金补贴的方式 可有效利用这些存量房,促进了租赁市场的活跃,并由于政府的监督作用规范了租赁市场。   由于在廉租住房实施初期,申请家庭多,加之各廉租家庭困难情况各异,难以分清先后顺序, 北京市在廉租房配租顺序上采取了轮候摇号制度,城八区所有登记家庭集中由市廉租管理部门统一 进行摇号配租。自2001年11月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以来,截止到2002年5月31日,北京市共进 行了4次廉租住房摇号配租活动,全市849户申请家庭中共有798户获得配租资格。廉租家庭的人均 住房使用面积从配租前的2.2平方米增加到10.7平方米。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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