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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将有谱 上海首次实行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日期: 20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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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到底要交多少钱?学生和家长将得到明明白白的说法。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从今年新学期 开始在上海市实施。   近几年来,上海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涉及教育收费的投诉在各行业中仍位 居前列,特别是超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擅自提高学生住宿标准等问题,群 众反映比较集中。   据悉,上海此次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主要是:国家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普 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参照执行。其他教育 机构今年暂不实行统一公示制度,但也应向各级教育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收费内容。   公示的项目和内容为,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以学生或家长为对象的收费。主要 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市政府以及市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和依据,如, 各级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中、小学代办费和课本费等;学校认为应予公示的其他收费标准 和依据。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的收费减免政策也应公示。   有关部门强调,各学校必须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公示,做到在开学前让每个学生和家长都清 楚该交多少费用。不按规定实行公示的将被通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以及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各 种乱收费问题,物价检查机构还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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