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新《水法》将影响水价 政府保证百姓用得起水

日期: 2002-09-09
字体: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水法》将对水价产生影响。日前,水利部副部长敬正书答记者问时说, 政府将保证最低收入居民也用得起水。   他说,新《水法》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确定了水价的基本原则。引人关注的是, “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写进了法律。   他解释,这个新制度,就是“每个家庭用水,每月有基本定额,在定额内享受便宜的基本水价。 用水超过定额的部分,用户将支付非常高的价格”。此前,这个制度已经在大连、青岛、烟台等沿海 缺水城市实施。   这位副部长说,我国现在水价总体上很低,用水的费用只占居民消费的很少一部分,因此,水 价调整的空间很大。但是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水法》一出台,马上就提高水价。   目前,我国水价是由政府计划部门牵头制定。敬正书副部长说,新水价的制定,各地要因地制 宜,自己确定,测算水资源规划用水量后,做出水价调整方案。“水的价格调整,有的地方可能一 步到位,有的地方会逐步有所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不同用水户,价格各不相同”。   农业用水问题是修法的一个热点。新法对农民用水有专门规定,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农民 的一些用水不用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且免交水资源费。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高而坤介绍,我国现在的水价分3大部分:一是资源水价,由水务部门收 缴后统一上缴财政,这体现了水资源归国家所有的性质,收来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基础性水利工程 建设,不能从事盈利项目;二是工程水价,主要指从水库等水利工程中用水,水价要按成本计算, 交给水库的工程单位;三是环境水价,即污水排放费。   他说,这些水价被称为“源水水价”,不是老百姓自来水管的水价,但是和老百姓的水价有关系。   水利部官员说,新法中虽然没有出现水权、水市场这样的字眼,但是希望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 来改变目前用“大锅水”的现状。   水利部提供的数字表明,现在中国2/3的城市缺水。全国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处于缺水 状态。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全国有近50%的河段、90%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 程度的污染。   水利专家说,在中国,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被确定为国家的战略资源。近日,在南非召开 的“地球峰会”上,水的问题是各国关注的五大热点之一。 摘自《中国青年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