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实业(重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东方家园B 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同意你司东方家园B 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高层电梯房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24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67元),
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平层上下浮动不超过10%;错层上下浮动不超
过15%;跃层住宅上浮不超过20%。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梯间、电梯井、机房、外墙、门厅(廊)、通道、配电
室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住户直接与水电经营单位结算的一户一表安装收费;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人交纳的税费。
上述代收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凭收费单位开具的收费单据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房屋销售价格和代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办理监制手续,接受物价
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