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利益摆不平致使改革措施难以出台
本报讯关于汽车的税费改革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为汽车税费“减负”的呼吁也频频见诸报端。
然而,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调整一直不见动静,燃油税的出台也同样一推再推,那么,对于这些
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究竟是怎样考虑的呢?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解释。
买车就应多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位人士指出,税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为保证中央的财政收入,汽车方面的
税赋总额暂时还不会降低,但是将会对税赋的结构进行合理性调整,调整的内容将可能涵盖车辆购
置税、汽车消费税和燃油税等方面。
他认为,目前的税赋额度是历史上已经形成的,17%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为3%、5%和
8%,车辆购置税是10%,这些都已是各部门的既得利益,一时半会儿根本无法“撬动”。同时,
财政预算也已经把这些税收都打进预算“盘子”了,改变也会给财政造成困难。
他说,鼓励轿车进入家庭的方法不一定就是要降税,因为私车消费的瓶颈还是在于各地方的一
些限制性政策,所以税收上没有必要改;国家鼓励汽车消费,就是要通过征税的方式对先富起来的
那部分人的收入进行调节,拿一部分回来进行交通建设;另外,按照目前中国的状况,还是应当优
先鼓励公共交通,对私人购车适当地进行限制,因为车多城市的负担太重,而车对环境的破坏也是
有目共睹的。因此,你想买车,就要多交一些税。
购置税税率不会下调
此前,已有许多专家指出,车辆购置附加费10%的费率是在1985年的条件下制订的,而
当时的宏观环境是限制汽车消费热,因此这个费率已经与目前“鼓励轿车进家庭”的环境不相适应
了,应当进行调整。
对此,这位人士表示,购置税率是直接从交通部门“搬”来的,没有可能降低。因为“交通部
已有200多亿元的既得利益必须保证。”如果在原费率的基础上向下调整的话,交通部不会同意,
有所增加的话消费者又不干,所以税务总局只好维持原状,两不得罪。
这位人士同时也指出,国家税务总局也在考虑对车辆购置税进行调整,主要是实行差别税,即
根据不同排量实行不同的税率,排量越大的车征收的税率相对越高。但是,由于牵涉到部门利益,
这一计划目前还很难实施。
汽车消费税不可能取消
关于“消费税”,这位人士指出,针对汽车征收的消费税不会取消,但是有可能进一步调整。
他说,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主要考虑环保、限制性消费、高消费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现在能够买
得起车的人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所以,取消汽车消费税还不可能。
但他同时指出,汽车消费税将来还会作一些适当的调整。调整的方向可能是消费税的征收要拉
开距离,档次越高、油耗越大的汽车缴的税就越高,而微型车则相应下降,目前许多汽车工业发达
的国家也都是这么做的。
燃油税出台没有时间表
前段时间,即将开征燃油税的说法一度传遍大街小巷,然而直到如今,燃油税也还是寂然无声。
为什么箭已在弦上的燃油税偏偏就迟迟不能出台呢?这位人士透露说,燃油税的征收比起车辆购置税
来说更为复杂,牵涉的部门利益也更为广泛。
与车辆购置税类似,征收燃油税首先就必然停止养路费等费用的收取,这样一来,公路局以及
地方政府的收入势必将受到严重影响。而各地稽查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又将如何安排,也是一个较
难解决的问题。
其次,既然要促进税赋公平,就必然要纠正目前“一刀切”的收费结构,这样一来,某些人的
利益会增加,而另一些人的利益则会减少。一般来说,大部分私人车主会因为费改税受益,因为他
们行驶公里数较少,但是运营性车辆则相反,他们的税负成本将大幅上升。这两种力量的博弈也是
燃油税“难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位人士表示,他无法预料燃油税政策出台的时间。
中外汽车税费“两重天”
据计算,我国汽车税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收费几乎占到了车款的30%至40%。例如,一辆
挂牌价为10万元的轿车,其中所含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约为1.5万元,购置税1万元,如果国产
化率达到80%,则关税约为5000元,再加上有的地方收取增容费约为1.5万元,则购买这
辆车需要支付的价内价外税费将达到4.5万元左右,占支付总额12.5万元的32.6%。即
使是在北京这样没有地方增容费的地区,价内价外税费共3万元,也占到支付总额11万元的
27.3%。
这一比例与国外相比,显然是比较高的。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购车税率水平最低的是美国,有
的州不收购置税,最多的州也仅收6%;欧洲购车只收增值税,德国税率是15%,意大利税率是
20%,英国是17.5%,法国是20.6%。日本在购车阶段收两项税:消费税和购置税,分
别为5%和3%-5%,其中消费税是国税,购置税是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