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反复听证、论证后,重庆市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本月
25日起施行。购车者十分关心的收费标准在“新办法”中作了大幅降低,以小车为例,政府定价的
车站码头室外停车场由原来的4元/每小时降为1元/每小时;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室内普通停车场由
原来的4元/每小时下调为2—3元/2小时内。
我市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机场、车
站、码头、旅游景点、国家投资修建的公共停车场、行政执法扣押车停车场等实行政府定价;主城
区内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主城区外的所
有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保护私人购车者权益,在“新办法”中特别强调了“住宅区停车场对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而对车主们以前投诉反映最为强烈的“对行政执法扣押车停放的收费”,“新办法”中也特别强调
“各类停车场均不得按各自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必须按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