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保险、医药卫生“三项改革”和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
顿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国家计委近日制定并公布了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最后一批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这次调整价格的药品,主要是消化系统
用药、血液系统用药、专科用药及诊断用药等,大部分是涉及人群较广的常用药品,共199种900多
个规格。其中,绝大多数药品的价格水平有所下降,平均降价幅度约15%;少部分价格低廉的药品
价格水平不变或有小幅上调。按2002年各种类药品的市场销售量估算,降价总额约20亿元。
据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药品价格方案是国家计委经过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依据
专家讨论的意见制定的。价格调整主要依据市场实际购销价格、部分企业成本调查数据、国家规定
的流通差率,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比价关系等因素。其中,降价的重点是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中
间环节差价大,以及比价关系突出不合理的药品。目的是通过不断压缩药品中间环节的回扣、折扣
空间,降低药品零售价格,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另据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2001年以来,国家计委已分三批制定公布了西药的最高零售
价,至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的政府定价工作已初步完成。这位负责人表示,在
2003年,国家计委将继续对价格“虚高”的政府定价药品采取降价措施,逐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中
的差价“水分”。随着“三项改革”的逐步推进,医药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完善,以及消费者自
我选择、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政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措施,必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负
担,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来源: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