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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的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制度

日期: 20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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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教育、医疗及电信服务价格和收费的问题,去年,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教育收费、医疗机构以及电信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的规定。   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成果,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在城市和农村 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电信服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对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让人民群众明白放心地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教育收费公示显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从去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按照经当地价格、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的学费、 杂费、借读费、代收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等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生及学生家长一目了然。如重庆市物价局在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中, 与学校校长签定收费责任书,使学校明确了收费时校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重庆市一中在上学期结束时,将今年春季开学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成表格,提前发给学生及学 生家长,使学校收费、学生交费有了一本“明白帐”,从源头上遏止了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按照价格公示规定的要求,对病患者常用的药品、医用材料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情况,通过价目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及住院费用 结算清单进行公示后,提高了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既规范了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也减轻了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浙江 省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率先在门诊收费单据上增加了收费明细单,它不仅告诉患者看病总共花了多少钱,而且还详细记录了每一项费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切 实使患者放心看病,花钱明白,维护了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知情权。   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完善了电信行业价格管理措施,维护了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电信市场的有序竞争。电信服务经营者在营业场所或业务代办场所,采用资费 手册、价目表、互联网查询、语音播报等方式,将服务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及批准文号等向电信用户进行公示。对提供电话信息服务的,还将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 格告知用户,使电信用户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感觉到电信服务的价格透明多了。用户对电信资费问题的投诉举报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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