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甘肃省物价局和有关部门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了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对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12项费用将实行免收。
据介绍,这12项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1、劳动部门收取的劳务服务费、劳动合同
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费、各类再就业培训收费;2、人事部门开办的人才市场收取的各种人才交流
服务费;3、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收取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登记费;4、烟草管理部门收取的烟草
零售许可证工本费;5、公安部门收取的车辆管理费、车辆安全管理费、《甘肃省特种行业许可证
》工本费;6、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费监督卡工本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
本费、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费;7、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收费(登记证工本费)、发票账册工本
费、《发票准购证》工本费、税务代理费、税务咨询费;8、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费;9、卫生部门收取的健康合格证工本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及体检费、审查费、非盈利性医
疗机构的门诊挂号费;10、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客、货运附加费、道路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培训收
费;11、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市场管理费;12、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出版物市场管理费。
消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