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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空价格改革方案出台 机票最多可下浮40%

日期: 20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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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出台。方案提出,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逐步加大 民航运输企业定价自主权,建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改革方案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对国内航空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主管部门由核定航线具体票价管理改 为对航空公司运输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间接管理。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民航境内折扣票价(平均每人公里0.75 元)、国内航线、国际航线国内段公布票价(平均每人公里0.94元)为基准价和浮动上限,以航空运输企业社会平均成本 为浮动下限。   方案允许航空公司运输企业在境内外销售国内航线客票时,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25%、下浮40%的幅度内确定具 体价格;允许航空运输企业按1997年颁布公布票价水平,作为境外销售国内航线票价对外报价。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 营的航段,实行票价上限管理,不规定下限。   航空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引入多级票价制度。   对革命伤残军人(含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教师、学生继续实行优惠票价。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适时对民航运输社会平均成本的合理性进行评 审,作为民航基准运价调整和监管的依据。 来源:中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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