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个体户排污物也要缴排污费

日期: 2003-07-01
字体:
据新华社北京30日电 我国新出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 我国已实施20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 据悉,按照条例规定,今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缴纳排污费。而此前,只对单位 有此要求。有关专家评价说,新的排污收费标准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 汪纪戎表示,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全部用于污 染治理。环保执法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从制度上堵住挤占、挪用排污费等问题的发生。 来源:重庆晨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