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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昨起执行 健康分红险10月停售

日期: 20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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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备受争议的健康型分红险的最后“死期”究竟是何时?记者昨天从保监会重庆办事处获得的消息表明, 保监会给健康型分红险发出的“底限日期”是今年10月1日,而不是前期一些媒体所报道的“7月1日”。不过, 分红健康险确实要退出保险市场的传言也因此得到了证实。 保监会重庆办事处有关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保监会制订并于7月1日起实施的《人身保险新 型产品精算规定》虽然明确规定“不得再将其他保险产品形式(包括健康险)设计为分红保险”,但这并不意 味着7月1日之后,市面上的所有的健康型分红险将全面退出市场。事实上,包括健康型分红险在内的不符合新 的《精算规定》的险种的停售日期是10月1日。随后,记者又从中国保监会获得了这样的证实。 但据了解,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原来购买了健康分红险的客户,仍按原合同执行。 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分红健康险退市的原因在于:健康险产品本身并无保单价值积累功能,而这一 功能却是分红产品的初衷。换而言之也就是说两者是“矛盾”的。健康险产品引入分红概念,加大了此类产品 的管理难度,分红的红利也很有限,不利于健康保险的规范发展。 而业内人士也透露,分红险客户的利益主要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相关,公司挣钱,客户才能分红。而健 康险在承担了客户的健康风险后,额外挣钱的空间已非常有限了。据悉,国际上并无分红健康险一说。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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