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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拟涨4分钱 物价部门昨举行听证会

日期: 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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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要涨,不同地区、不同用途、不同水源类,涨幅会有所不同。就主城居民而言,拟由 现在的0.02元/立方米,上涨至0.06元/立方米。昨日,市物价局为此举行了听证会。 市水利局申请的调整方案作了细分。总体来看,地下水的水资源费比地表水高,西部缺水地区 比丰水地区高,工业用水比生活用水高。 主城区主要取用地表水(如两江),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现为0.02元/立方米,拟调为 0.0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现为0.03元,拟调为0.07元。其它地区的水资源费,与主城不尽相同, 但最大差距未超过0.10元。 据了解,主城市民每月所缴水费,其实由三部分构成: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即 2.00+0.40+0.02=2.42(元/立方米)。其中,后两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政府委托自来水公 司代收。如果此次通过听证,主城市民综合水费将变为2.46元/立方米。其它地区以此类推。 按国家法规,取水须缴纳水资源费,旨在合理开发、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水资源。我市1993年 开始全面征收,0.02元/立方米(生活用水)就是当时制定的标准,至今已10年。 虽然这次涨价只有4分钱左右,但听证代表却十分较真。从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大局出发,许 多听证代表赞同调价。但在调价时机、调价方式、由谁来承受等问题上,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意见。 有几位代表表示,虽然只上涨几分钱,市民经济上能承受,但还须顾及心理承受能力。因水资 源费、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与供水费合在一起,市民就会产生“水费又涨了”的错觉。 最近一两年来,水电气已多次涨价。 因此,有代表建议,调价应综合考虑、全面平衡。即使只有区区几分钱,也应体现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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