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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航票价可浮动 向上25%、向下45%

日期: 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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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北京3月18日电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说,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民航国内航空 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将于4月20日正式实行。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改革方案》的规定, 今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将以现行航空运输企业在境内销售执行的国内各航线票价水平(不含燃油加价)作为 基准价,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 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提前报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与此同时, 考虑到部分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改革方案》还规定,对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主要 是:对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已经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 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对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线,及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 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以适应消费者需求,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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