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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者医保费将上调

日期: 20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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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医保缴费将上调,由今年的720元调整到908.12元。 医保中心人士提醒,参保人员应该在2004年12月10日前在卡上存足钱,以供扣缴下年度的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由个人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城镇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从业 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每年所缴纳的费用是根据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变化而变化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上 年度的年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乘以7.3%。上年度我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12440元,比前一年增 加了2580元。缴费基数上升了医保缴费就相应上调了。 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持无折式灵通卡于2004年12月10日前在卡上存够费 用,我市所有工商银行均可以办理。市医保中心人士强调,参保人员在卡上最少应该存920.12元,其中的年度医 保费用908.12元,无折式灵通卡年费10元,工商银行代办手续费2元。该人士说,如果费用不足那么医保费不能 扣缴成功,参保人员就不能享受到相关医保待遇,必须要重缴。 来源: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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