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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教育服务性收费定出上限

日期: 200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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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物价局与市教委共同签发文件:与义务教育“一费制”相配套的教育服务性收费标准正 式出台。 此次设定的服务性项目共7项,包括:课外教育活动费、体检费、学具材料费、升学考前补习费、课余 时间上网费、教辅资料费、影视教育费。 课外教育活动费是指周一至周五,每天课外教育活动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每学期不超过16周,按 自愿原则向学生收取,最高限额标准为1.5元/小时;体检费每生每期最高限额6元;学具费小学每生每期最 高收取10元,初中1-2年级每生每期最高15元;升学考前补习费,仅限于自愿参加补习的初三学生,考前补 习时间总数每期不超过10天,每天不得超过6课时,最高限额每课时为1.5元。课余时间上网费最高限额0.8 元/小时;教辅资料费和影视教育费由各区县具体制定。 为避免部分学校过多收取服务费,市物价、教委两部门按城市、城镇、农村制定了教育服务性收费总 体的最高收费红线。其标准为:城市小学每生每期185元,初中210元;城镇小学160元,初中185元;农村 小学80元,初中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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