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开瓶费拟按酒楼等级收

日期: 2005-03-29
字体:

 

    尽管各界对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制定收取自带酒水标的10%开瓶费的行规众说纷纭,但我市餐饮界已打算跟进。前日,市餐饮商会会长严琦表示,拟将开瓶费上限设为酒水价格的10%。市商委计划把餐馆酒楼分等定级,不同酒楼分别收取不同的开瓶费。
    严琦是在前日召开的中国烹饪信息研讨会上透露这一消息的。当时,来自全国20多位餐饮界人士和我市餐饮界人士一道对餐馆酒楼是否该收服务费展开了讨论。
    一直支持收取开瓶费的中国烹饪协会代表表达了他们一贯的观点,餐馆提供了场地、服务,当然可以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开瓶费。同时,他们也给重庆餐饮企业提出建议:开瓶费要公示,收费要合理。
    市商委餐饮处表示,近日他们已收到中国烹饪协会支持餐馆酒楼收取开瓶费的文件,他们正准备把该文件转发给各个餐饮企业。
    严琦称,重庆餐饮商会打算与市消委协商,结合重庆的消费水平来制定收费标准,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严琦还表示,这个标准应该是一个限制餐馆酒楼乱收费的上限,不能高于自带酒水价格的10%。当然,并不是每个餐馆都要收取开瓶费。市商委餐饮处称,他们计划对市内餐馆酒楼进行分等定级,酒楼按各自的等级收取开瓶费。

 

                                                                 来源:重庆商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