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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路况不好拖延工期不得收费

日期: 20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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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讯 高速公路好路必须达到80%,一二级路必须达到90%,否者将被叫停收费。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正在制定的《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出台,该办法开全国先河,对收费公路路面质量制定“硬”标准。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收费公路总里程为5524.073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7.1%。按照市政府的规划,到2020年,全市还将建成收费公路4600公里。
  按理,公路收费就应该确保畅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但现在一些收费公路存在只重收费而轻视养护的状况。到非维修不可时,也不提前向市民公告,随便设置路障就开始维修,工期也一拖再拖。
  据介绍,我市将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办法一最大特点就是将对收费公路的路面状况和好路率作出了硬性规定,高速公路好路率应该在80%以上,一二级公路则应保持在90%以上。
  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公路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按限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养护施工作业的,将责令停止收费,并在7日内向社会公布。停止收费30日内仍未按规定养护的,将由公路管理机构指定单位养护,费用由原经营管理者承担。
  此外,为让驾驶员能提前知道公路养护施工的信息,办法还规定大、中修和改建必须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如期竣工。如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养护施工,影响车辆的通行,或者达不到质量指数要求,将责令整改并以有关的上限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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