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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按月统计公布房价

日期: 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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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将从7月起改革。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城调队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方案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将由以往的房价季度统计,改为按月统计公布。届时,市民有望每月都了解到房价信息。
  每月有望了解到房价
  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就对全国30个省(区、市),以及70个大中城市城调队100多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而从7月份正式实行改革后,以往的房价季度统计将转变为按月编制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测算各类房屋销售价格,并上报有关资料。按照制度要求,每月有关数据上报后,汇总结果数据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公布。
  统计范围以主城区为主
  根据国家此次有关房地产价格统计的改革,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在原有35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5个调查城市,并扩大了调查样本的代表性。
  此外商品房比例主城区占据较大,代表了我市商品房价格趋势的主流,也客观地反映我市商品房整体价格变化趋势水平。我市统计范围除主城区外,还包括了涪陵、万州等地区。
  新增物业管理价格调查
  该方案还对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的制度、统计数据的资料和统计指标进行了完善。主要是新增了物业管理价格调查,重庆市则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就已经新增了物业管理方面的调查指标。同时,此次改革对部分指标也进行了删减,如从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根据规定,消减了部分指标老化的公房交易(也称为“房改房”)指标统计。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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