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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每辆轿车年税多缴100元

日期: 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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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税车辆税额的通知》,今年起,每辆轿车每年将多缴100元使用税。据悉,新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车船使用税的征期为每年的3月。
  乘人汽车每辆年税多100元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行的机动车车辆车船使用税税额是1986年确定的,20年来一直未作调整。以15座以下车辆为例,每辆车年使用税为100元。近年来我市车辆大量增加,仅2005年就增加19万辆,保有量达120万辆。
  此次调整的具体额度为:乘人汽车由过去每辆年税额100至200元,调整为200元至320元;载货汽车由过去每吨年税额30元调整为60元;摩托车由过去每辆年税额30至50元,调整为60至80元。
  对有车一族影响不大
  此次调整是否给有车一族带来较大负担呢?据了解,去年全市车船使用税应税车辆52万辆,其中私用车10万辆。每年养车固定税费主要包括养路费约950元、保险费3000元、路桥费2300元、车船使用税100元,车船使用税所占的比重约为1.6%。如果将此项税额提高到200元,那么其所占比重也只有3.2%。
  “由于调整的比例较小,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较大负担。同时,也不会引起相关车票的上调。”该人士说。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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