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起征点7月起调整
市地税局昨日称,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7月1日起,我市将对营业税起征点作调整,此举旨在加大对个体经济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 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全市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元;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自身的征管水平,要在2000元起征点的基础上适当上调的,需报经市地税局审批同意后执行;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