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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储蓄国债年利率3.14%

日期: 20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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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业界预测的一样,我国首次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3年期的票面年利率与同期凭证式国债完全一样。昨天,财政部正式公布: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期限3年,票面固定年利率为3.14%,7月1日至15日在中、农、工、建、交、招行和北京银行的网点对个人投资者发行。
    此前,在答记者问上,财政部称,固定年限的储蓄国债的收益率将与同期凭证式国债持平或接近,当时就有银行人士指出,固定年限、固定利率的储蓄国债将与凭证式国债一样。
    财政部称,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利息从2006年7月1日起计算,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利息打入专门的国债账户,自打入之日起按活期利率计息。这与凭证式国债到期还本付息、以及利息客户不结转便不计利息完全不一样。购买储蓄国债,个人需持身份证先在代销银行开立国债专户,并存钱购买,购买不可直接用现金。
    据悉,首期仅发行一个品种,数量也仅150亿元。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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