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办法(试行)〉》(渝委办发[2007]15号)。按照《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市纪委即将对5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考核。为了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基础工作,市纪委办公厅下发下《关于报送联系人员及直接服务对象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直接服务的社会单位中选取2000名评议人员。
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报送联系人员及直接服务对象的通知》要求,为了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建立好市物价局直接服务对象的信息库,经市物价局研究决定,拟请你局推荐全局干部职工(含物价检查所和认证中心)为评议人员。
请将推荐评议人员的基本情况,于5月25日前用邮件发至市物价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jjzfb2007@163.com)
附表:直接服务对象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市物价局办公室 周文
联系电话:67516123
传真电话:67515018(传真)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
直接服务对象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或职业 |
通 讯 地 址 |
身 份 |
联 系 电 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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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身份”一栏,有所在单位的填“负责人”、“中层干部”右“一般干部”,没有所在单位的填本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