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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暴雨洪灾 重庆市物价局采取价格监管措施

日期: 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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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我市遭到了115年难遇的特大暴雨洪灾袭击,此次洪灾不仅对我市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了采取价格监管措施稳定市场物价的会议。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表示,若价格异常波动,市物价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我市市场物价稳定。

加大监管力度 出台稳定价格措施办法

    刘卫东副局长称,为防止灾害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市物价局将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及交通、医疗、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切实做好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刘卫东副局长要求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在抗洪救灾期间每天派专人对辖区内主要农贸市场、超市、农资经营、药品医疗、交通运输等进行巡查。

若遇乱收费拨打12358举报

    针对“由于连日来的暴雨,有部分出租车向消费者乱收费”现象,刘卫东副局长称,市民可直接拨打12358举报。一旦发现扰乱市场价格的不法分子,要加大处罚力度,最高罚款可超平时罚款的5倍,对典型的价格违法案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暴光。对药品医疗、交通运输单位也拿入此次检查中。市物价局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为市民排忧解难。并加强了灾区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价格监管,灾害期间对疾病防治收费执行优惠政策。同时,要求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对新饮用水源水检测的41个项目收费实行全免或减半收费;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地质灾害防治等服务,一律予以免费;对流通领域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予以减免;对今年洪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阶段的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实行部分或全部减免;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凭救灾办证明优先放行,免收其过渡、过桥、过路费;对农业排灌、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用电价格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价格及铁路运输价格继续实施优惠政策。

我市将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刘卫东副局长称,我市将启动覆盖全市惠及城乡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其“蓄电池”和“稳定器”的作用,增强政府宏观调节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对全局经济的影响。价格调节基金启动后,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实行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强我市农副产品供应能力。例如,猪肉涨价导致市场波动,政府就可用价格调节基金补偿生猪养殖户,降低养殖成本,平抑市场价格。
                                                 (记者  黄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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