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日期:
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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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以及重庆市物价局等部门的统一要求,南川区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相继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由区物价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区级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药品经营企业自2006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是否执行药品降价规定、药品销价是否超过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是否执行规定加价率、是否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是否分解收费项目或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是否按规定执行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等。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区级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初步发现其中多数医院仍然存在执行药品价格差率规定严重超标、部分医院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下一步将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价格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由区物价局会同教委、政府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广新局等六部门共同实施,将组成两个组对全区范围内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幼儿园等自2006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开展检查,其中省级和区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是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或借读等费用、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复读班等、学校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统一购买保险、教辅资料、校服以及生活、学习用品及服务等、教育收费公示执行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人数安排学生住宿以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南川区物价局: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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