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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个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出台

日期: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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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下旬,《荣昌县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在荣昌政务网上发布,这标志着我市第一个专门规范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

据悉, 行政执法涉案物品是指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烟草、市政 、安监、盐业、交通等行政执法机构扣押、追缴、没收的各种物品,包括赃物、走私物、无主物、纠纷物、抵债物、理赔物、抵税物、事故定损物、工程造价、股票、证券以及涉案的土地、房产、资源性资产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服务项目。

在此之前,关于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国家和重庆市均无系统的、专门的文件规定,这一领域的工作开展极不规范。在荣昌县的价格鉴证实践中,行政执法机构扣押、追缴、没收的各种涉案物品,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有的没有进行评估与鉴定,有的则交由社会中介机构办理。

为改变这一现状,荣昌县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荣昌县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以保障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该《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由总则、价格鉴证机构和执业规范、价格鉴证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构成。明确规定县物价局是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主管部门,而价格认证中心是唯一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实施机构。各行政执法机构需要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证的,必须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证,并以价格认证中心的鉴证报告作为执法办案的依据。同时,该《办法》还对价格鉴证机构的资质、鉴证程序、技术规范和鉴证费用的支付原则等问题作了说明。

该《办法》是我市第一个专门规范行政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的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荣昌县在这一领域的法制建设走到了前列。(重庆市荣昌县物价局/黄锐、殷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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