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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物价局组织召开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会

日期: 20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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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和重庆市物价局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工作,1月22日,区物价局召集纳入我区实行调价备案措施的涉及批发、零售大米、面粉、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品种的15家企业负责人,安排部署我区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工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皮建生主持。副局长胡立建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务院刚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改委最近出台的《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区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及《关于成立临时价格干预工作机构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副局长瞿成德向大家介绍了国家和重庆市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背景及重大意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区物价局为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而采取的主要举措以及如何理性看待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内容。风之彩超市负责人代表纳入此次实行调价备案措施的企业在会上表示,坚决配合物价部门执行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大局。收费与价格管理科科长朱静萍向与会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如何填报调价备案表格。皮局长强调指出,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是国家在当前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下采取的紧急措施,是贯彻落实最近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合法性、合理性、适度性、临时性、辅助性等特征,各相关企业要密切配合、遵照执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监管,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到实处,为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作出应有贡献。区工商分局、农办、商务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南川区物价局: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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