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荣昌县“三管齐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日期: 2008-05-08
字体: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自2008年1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抑制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荣昌县物价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念好“责”、“严”、“浓”三字经,“三管齐下”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组建机构,加强领导,突出一个“责”字。一是明确职责,把工作人头化。荣昌县物价局及时成立了临时价格干预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二是公布职责,把工作透明化。荣昌县物价局采取“三公布”法公布了负责人、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负责人和值班人员每天做到24小时开机。“三公布”即:在机关政务栏公布,做到政令畅通;在《荣昌报》公布,让广大群众知晓;向辖区内实行调价备案的重百荣昌店、新世纪荣昌店、老百姓超市三家企业公布告知,便于工作衔接沟通。三是履职检查,把工作考核化。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荣昌县局在每周一上午召开的工作例会上,都将听取临时价格干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情况汇报,检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强化管理,搞好监测,突出一个“严”字。一是严学。荣昌县物价局不定期组织重百荣昌店、新世纪荣昌店、老百姓超市三家企业负责人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临时价格干预工作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政策,了解相关情况,做到把文件精神吃透。二是严管。荣昌县物价局对三家企业实行调价备案的大米、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纯牛奶等七大类500余个规格品种零售价格建立基础数据库,并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基础数据库做到了不断完善和更新。三是严查。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荣昌县物价局都组织力量对三家企业实行调价备案的品种销售价格情况严格检查,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
    加强宣传,形成氛围,突出一个“浓”字。一是加强浓郁的县内宣传。荣昌县充分发挥《荣昌报》、县电视台、电台、《渝西之窗论坛》、荣昌县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和《荣昌信息》、《政务简况》等政务信息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宣传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表示价格不上涨,而是要制止乱涨价,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心理预期。同时向社会各方面积极宣传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临时性和辅助性以及我局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二是加强浓郁的对外宣传。荣昌县物价局已向重庆市物价局报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信息资料10余期,在重庆价格信息网、当红网、华龙网、新华网、重庆电台发表相关新闻稿件10余篇,及时反映了荣昌县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动态。

重庆市荣昌县物价局/殷贤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