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六项措施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
日期: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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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四川汶川地震以后,为有效防止非正常时期价格异动,从12日开始,忠县物价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我县市场价格稳定和人心安定。
一是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与抗灾救灾相关的商品,特别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大米、面粉、猪肉、鲜蛋、蔬菜、食用盐、食用油、饮用水等主副食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启动主副食品价格日报制,进行预警预报;二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告诫,对重百商场、胡燃商行、爱家超市、重客隆商场等大型主副食品经营商场进行了价格政策告诫,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借灾期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者将按有关规定重处;三是认真执行非常时期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救灾期间各项价费优惠减免措施,积极与县交警、运管等部门沟通协调,为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五是严格价格监督检查,即日起,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食品类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粮、油、肉、蛋、菜等进行重点巡查;对医疗、教育等重要价格和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违者一律按上限重处;六是作好价调基金应急启动准备工作,确保价调基金在非常时期用于对受灾群众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适当补贴和临时救济,发挥价调基金在关键时刻“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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