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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工作

日期: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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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7月9日下发《200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各地方、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抓紧腾仓并库和仓库维修,确保新粮收购仓容。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本地早籼稻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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