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乡镇对农村短途营运客车价格进行监管,对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执法时效,严厉打击汽车客运乱涨价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委托乡镇对集贸市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进行管理,对推进乡镇价格诚信建设,营造童叟无欺的价格环境,增强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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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价格监管向基层“放权”两项职能委托乡镇

日期: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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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强镇工程促进乡镇加快发展的意见》已正式明确了将县物价局农村短途客运票价监督检查权和乡镇集贸市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管理权等2项权限委托乡镇实施监督管理。

委托乡镇对农村短途营运客车价格进行监管,对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执法时效,严厉打击汽车客运乱涨价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委托乡镇对集贸市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进行管理,对推进乡镇价格诚信建设,营造童叟无欺的价格环境,增强招商引资软实力具有积极作用。

以上2项价格管理权限委托给乡镇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县物价局的监督指导,认真履行相关价格监督检查职能,管好权、用好权,为维护一方百姓利益、促进乡镇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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